张是安徽省蚌埠市一家医院的员工。2018年,他准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他认为自己准备不足,无法通过考试。于是,他找到了一位硕士毕业、在蚌埠一所大学教书的朋友刘,希望他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开始,刘拒绝了张的要求,但张仍然坚持让刘参加考试,并多次来说服刘帮助他。考虑到他朋友的面子,刘同意了张的要求参加考试。
2018年8月25日,考试当天上午,张某将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交给刘某,由刘某代替张某进入安徽省苏州市第四小学考场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初考试,监考人没有发现,刘是一个候选人的测试,但检查ID时,监视器发现,刘和照片有很大的区别的ID,因此他考试报团队在测试。此时,刘无法掩饰,主动说出了自己参加考试的事实,随后刘被移交公安机关。刘某被捕后,张某也向公安机关自首。
苏州市永桥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明知违法,仍在进行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补考罪。张某事后主动自首,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他投降了。刘某被带回警局后,能够如实坦白犯罪事实,两人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2019年10月,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张某因代考罪,被判处管制1年,罚款1万元;刘被判罚款1万元。
梁文冲还承诺,他可以给熊丙奇提供所谓的“考前答案”,并确保答案的准确性。考虑到将作弊设备带入考场的风险,熊丙奇决定让梁老师为他提供“考前答案”。经过讨论,他们认为湖北某城市的研究生考试监考环境比安徽更宽松,他们同意安排这些考生在湖北某城市参加考试。